山西通測消防檢測有限公司是經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專家評審委員會認可,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由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備案認可從事各類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yǎng)一級資質及消防安全評估二級資質的技術服務公司。
下面為您介紹一下正常消防防火檢查的內容:
首先應出示證件。
然后會詢問你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消防管理情況。
后要實地檢查你的各種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比如消火栓壓力夠不夠、通道暢通不暢通、應急照明是否能正常使用等等。
另外還要查看你們的內部消防制度、培訓情況以及疏散預案的演練情況。
這一般是檢查大的單位,小的單位就很簡單了,一般就檢查消防器材和疏散。
后給你列舉下檢查的內容(按照《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yè)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二)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七)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條 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jiān)督抽查,應當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yè)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的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維修保養(yǎng),是否完好有效;
(五)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yǎng)、檢測;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qū)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九)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十)其他依法需要檢查的內容。
對人員密集場所還應當抽查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一條 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jiān)督抽查,除檢查本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的內容外,還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是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三)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四)是否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檢查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承擔滅火和組織疏散任務的人員是否確定。
第十二條 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一)室內活動使用的建筑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使用、營業(yè)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五)活動現場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動現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七)活動現場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 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進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應當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
(一)是否明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在建工程內是否設置人員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等場所;
(三)是否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臨時消防應急照明,是否配備消防器材,并確保完好有效;
(四)是否設有消防車通道并暢通;
(五)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六)施工現場人員宿舍、辦公用房的建筑構件燃燒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